法制网北京3月8日讯 记者王斗斗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今天透露,最高人民法院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建议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服务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发现普遍性或需要提请注意的问题,应当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不能一判了之。
近年来,全国各级法院积极就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实践证明,司法建议作为化解矛盾纠纷、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的司法服务手段,促进了社会安定与和谐,增强了全社会法律意识,推进了法治社会建设的深入。
通知指出,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工作,是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活动中,发现有关单位在工作方法、管理体制、规章制度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有利于促进机关单位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防范再犯、改进工作。
通知要求,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司法建议工作,注意规范,保证司法建议的质量效果,注意提出司法建议的程序,保证及时、准确、合法,认真撰写司法建议的内容,并注意发现深层次存在的问题,结合审判案件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知还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充分阐明提出建议的理由和根据,注意司法建议文书的格式规范,切实把司法建议文书制作成严谨、规范的法律文书。同时,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将司法建议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法院的年度考核体系。